第二十四条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对违反本规定的,外汇局可对其处以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的处罚。
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安全用电、节约用电、计划用电工作。
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,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,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规定有不同规定的,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。
(二)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其执行情况。根据2011年1月8日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一次修订
(四)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。第二十二条 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。
(四)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。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,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,制定本规定。